律师解析:
1.收集
劳动关系证据,像
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和
工资条等,以此证明和单位的劳动关系以及工资约定。
2.保留沟通记录,如和单位负责人关于工资支付的短信、微信、邮件等,其中若有拖延或无故不支付工资的表述,是有力证据。
3.收集工友
证言,若同事能证明
单位拖欠工资,可请其出具证言。
4.收集单位经营状况证据,若有支付能力却故意
拖欠,可证明恶意拖欠。
形成证据链,更易证明
恶意欠薪。
案情回顾:小朱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一直未按时支付他的工资。小朱认为公司是恶意拖欠,与公司沟通无果。小朱为证明公司恶意
拖欠工资,收集了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保留了与
公司负责人关于工资支付的微信聊天记录,记录中公司负责人明确表示会拖延支付。此外,小朱还请工友小李出具了
公司拖欠工资的证言,同时收集了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有支付能力的证据。
案情分析:1、小朱收集的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能够证明其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资约定情况,这是证明工资拖欠问题的基础。
2、小朱保留的与公司负责人关于工资支付的微信聊天记录,其中公司负责人明确表示拖延支付,这属于用人单位明确表示拖延支付工资的内容,可作为恶意拖欠的有力证据。
3、工友小李出具的证言,能从侧面证明公司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增加了证据的证明力。
4、小朱收集的公司经营状况相关证据,表明公司有支付能力却故意拖欠,进一步证明了公司恶意拖欠工资。这些证据形成证据链,能较好地证明公司恶意拖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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