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职工生病
赔偿分情况处理。
疾病与工伤直接相关,经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治疗费用按相关标准从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疾病与工伤无关联,按基本
医疗保险办法,通过
医保报销,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一般不额外赔偿。
3.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工伤相关疾病费用由该单位按规定标准支付。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职工,在工作中遭遇工伤。一段时间后,小朱生病住院。小朱认为此次生病与工伤有关,要求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治疗费用。但用人单位认为小朱所患疾病与工伤并无关联,应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双方因此产生争议。经了解,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小朱缴纳工伤保险费。
案情分析:1、若小朱所生疾病与工伤有直接关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治疗费用本应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所以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若小朱所患疾病与工伤无关联,则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通过医保报销相应费用,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通常无需额外承担
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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