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屋买卖精选解答 > 夫妻共同购房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夫妻共同购房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时间:2026.02.17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324人
律师解析:
结论:
夫妻共同购房要注意签约双方到场或办理委托手续、选好主贷款人、明确产权份额、保留出资凭证、合理确定房贷额度和期限。
法律解析:
从法律角度看,签约时双方到场或办理公证授权委托手续,是为了确保合同签订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保障合同的合法有效。
选择收入高、稳定且信用良好的一方作为主贷款人,符合银行贷款审批要求,降低贷款风险。
明确夫妻双方产权份额,无论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都能在法律上清晰界定双方权益。
保留出资付款凭证,在出现财产分割纠纷时,能作为出资情况的有力证据
合理确定房贷额度和期限,是对家庭经济状况和还款能力的综合考量,避免因还款压力过大引发违约等法律问题。
如果在夫妻共同购房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二人打算共同购买一套房产。签约时小朱因工作原因无法到场,未办理公证授权委托手续,小丽独自签订合同。确定主贷款人时,他们未考虑收入稳定性等因素,随意选择了收入较低且不稳定的小朱。在产权登记上,未明确份额。出资时,小丽用现金支付部分款项未保留付款凭证。申请房贷时,未充分考虑家庭经济实力,贷款额度过高。后来双方因家庭经济压力大产生矛盾,对房产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签约时一方无法到场应办理公证授权委托手续,否则可能影响合同效力,小朱未办理手续存在风险。
2、确定主贷款人应选择收入高、稳定且信用良好的一方,小朱不符合条件可能影响贷款审批。
3、应提前明确夫妻双方产权份额,小朱和小丽未明确易产生产权纠纷
4、出资要保留付款凭证,小丽现金付款未留凭证,日后难以证明出资情况。
5、申请房贷需考虑家庭经济实力等确定合理额度和期限,二人贷款额度过高增加还款压力。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