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上班途中发生事故且本人负全责,一般单位无需承担
工伤保险赔付责任,但若单位商业保险或福利制度有相关规定,可按约定处理。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职工在
上下班途中,需受到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才能认定为
工伤。
本人负全责显然不符合“非本人主要责任”这一认定工伤的关键条件,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单位也就没有基于工伤保险进行赔付的义务。
不过,如果单位购买的其他商业保险包含此类情况,或者单位福利制度对此有相关规定,就可以按照相应的约定来处理。
如果遇到类似复杂的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明确自身权益和单位的责任。
案情回顾:小朱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其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后,小朱要求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赔付责任,认为自己是在上班途中出事,单位应负责。但单位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小朱负全责不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拒绝赔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伤害的,才认定为工伤。小朱在事故中负全责,不符合“非本人主要责任”这一关键条件,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单位没有基于工伤保险进行赔付的义务。
2、若单位有其他商业保险涵盖此类情况,或在单位福利制度中有相关规定,可按相应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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