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上班时遇第三方车祸,本人不承担
主要责任,
符合条件能认定
工伤。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这里的“上下班途中”需是合理的
上下班时间和合理路线,“非本人主要责任”要以有权机构出具的
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性意见等为依据。
所以当员工在上班时遇到第三方车祸,只要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就可进行
工伤认定。
员工可要求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认定;
若单位不申请,员工自己能在1年内提出申请。
如果大家在工伤认定方面有任何疑问,或者遇到了相关法律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包括我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上班途中遭遇第三方车辆碰撞导致受伤。小朱认为自己应认定为工伤,单位却以责任未明确和“上下班途中”界定模糊为由拒绝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后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显示小朱在此次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小朱与单位仍就工伤认定产生分歧。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路线,“非本人主要责任”应以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等为依据。本案中小朱在上班途中遇第三方车祸,且交警认定其不承担主要责任,符合
工伤认定条件。
2、员工可要求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
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的,员工自己可在1年内提出申请。所以小朱在单位拒绝申请的情况下,有权自行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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