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被雇佣
人死亡,分情况处理。
从事雇佣活动因安全生产事故死亡,雇主担责;
发包人、分包人明知雇主无资质或安全条件,与雇主连带担责。
2.
第三人侵权致被雇佣人死亡,
赔偿权利人可找第三人或雇主赔偿,雇主赔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3.处理时先定
责任主体,收集合同、医疗记录、现场
证据等。
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权利人可
起诉索赔
丧葬费等费用。
案情回顾:小朱受雇于小李从事相关工作。一次作业中,因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小朱不幸死亡。该工作是小李从分包人小胡处承接,而小胡知道小李并无相应资质。此外,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此次事故也可能是第三人小静的
侵权行为导致。小朱
家属要求小李承担
赔偿责任,小李认为可能是小静
侵权所致,不应由自己完全负责,双方协商陷入僵局。
案情分析:1、若确定是因安全生产事故致小朱死亡,雇主小李应承担赔偿责任,分包人小胡知道小李无相应资质,需与小李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若确定是第三人小静侵权导致小朱死亡,小朱家属可请求小静承担赔偿责任,也可请求雇主小李承担赔偿责任,小李承担后可向小静追偿。
3、小朱家属应收集
劳动合同、医疗记录、事故现场证据等相关证据,若与责任方协商赔偿事宜不成,可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责任方赔偿丧葬费、
死亡赔偿金、被
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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