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确认由
社保行政部门负责。
2.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单位应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保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特殊情况经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3.若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
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保行政部门申请。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职工,在工作时不慎受伤。公司认为事故原因复杂,想等调查清楚后再
申请工伤认定,未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小朱认为自己受伤事实明确,要求公司立即申请,双方产生争议。之后公司既未申请也未向社保部门申请延长时限,小朱遂在事故发生后半年内自行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案情分析:1、根据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案中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不符合法律要求。
2、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小朱在事故发生半年内自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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