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
在涉及到刑事案件方面,受害人是无法进行工伤认定的。对于故意实施的伤害行为而导致的人身伤害,它并不符合工伤的认定标准。然而,遭受此类侵害的受害者仍然有权寻求人身伤害赔偿。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款明确规定,凡是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都将不会被视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因饮酒过量或吸食毒品导致的;(三)自我伤害或者自杀的。

在涉及日结临时工因工作损伤情况下,该雇佣关系可被确认为工伤范畴。然而,这仅限于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前提之下。对于已建立此类劳动关系且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的劳动者来说,他们有权向所在统筹区域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若所在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员工薪资的情形时,劳动者有权自主选择采取辞职离开公司并要求给予相应赔偿的方式解决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合法且合理的,建议依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与此同时,用人单位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其应得的赔偿费用。具体而言,应该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并支付相应数额的赔偿款项。

同样,针对您描述的情形,您仍有权向相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值得注意的是,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这两者之间乃为两个完全独立且互不干扰的法律体系。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交通事故,且该事故并非因个人疏忽或未经受权之行为所致,同时又符合工伤认定的各项条件时,即便您已与肇事方达成了私下解决方案,亦无碍于您继续向所在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进而有机会享受到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取保候审期间,如果符合工伤鉴定标准的要求,仍然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工伤鉴定的关键在于劳动者是否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遇意外并受伤。不过,取保候审这一法律程序本身并不会直接影响工伤的申请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