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死亡待遇包含以下方面:
1.丧葬
补助金:
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6个月的月平均
工资。
2.
供养亲属抚恤金:
按比例发给依靠工亡职工生前供养且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增加10%,总额不超工亡职工生前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具体金额依当地工资标准定。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不幸因
工伤死亡,其
家属就工伤死亡待遇的金额计算产生争议。小朱配偶小丽认为应按照自己无劳动能力且依靠小朱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每月领取小朱工资40%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小朱父母则觉得他们也符合领取条件,应按照每人每月30%领取。同时,对于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具体数额,家属们也存在疑问,不知如何准确计算。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数额需结合当地工资标准确定。
2、供养亲属抚恤金方面,小丽作为配偶,若符合由
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条件,可每月领取小朱工资40%;小朱父母若也
符合条件,每人每月可领取30%,但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小朱生前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具体金额需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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