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房地产证的房屋出售,交易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申报成交价格,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交易过户和登记手续,
购房者领取房地产证。
土地证过户费用若属
抵押(按揭)购房,在办理交易过户同时办理抵押登记,核发《房地产他项权利证》给银行。 缴交资料 市房地产证买卖登记申请表 市
房地产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征询意见通知(房屋属共同共有或出租或房改房的) 房地产证(如两人以上共有,提交共有证) 测绘分户图(按申请户数) 买卖双方
身份证明 解困房
买卖合同(属解困房) 地价评估答复书(未办土地有偿出让手续的房地产) 出售或购房一方属单位者,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和
代理人身份证明 有关部门同意出售或购买的证明 属抵押(按揭)购房者,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市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 抵押物价值评估书或双方确定价值协议书
抵押合同和主合同 主管部门或董事会同意抵押的证明 金融机构法人资格证明 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流程图: 收件前,申请人到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