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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物业管理机构设置

现代物业管理机构设置
现代化小区都是有专门的物业服务公司来提供管理服务的,自然作为小区业主也应该支付给物管公司一定的费用。但是在业主与物管公司、人员之间也会产生物业纠纷。物业合同纠纷往往涉及同个小区的众多业主,在处理过程中,业主也可能因共同利益联合起来,一个案件的处理在涉案小区会产生示范效应,处理不当将直接影响社区稳定,给案件审理带来较大压力。
2024-03-01 13:33:28 已帮助356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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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设立条件是什么

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 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发放贷款;


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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