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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通化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概率着实不小,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原因不同解决方法自然也就不尽相同。
2024-03-01 22:31:17 已帮助236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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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化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有哪些补偿?
第三十九条 持有市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被拆迁人,现仍继续领取保障金的,经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确认后,其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小于40平方米的(在同一城市规划区内有其它住宅的合并计算),可选择下列方式补偿: (一)选择货币补偿的私有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小于25平方米的(包括25平方米),由拆迁人在被拆迁房屋原建筑面积基础上增加15平方米;大于25平方米的,由拆迁人在被拆迁房屋原建筑面积基础上增加10平方米,按评估标准补偿给被拆迁人。 (二)选择产权调换的,由拆迁人在同一规划区范围内、同类地段安置一处建筑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房屋结构、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不低于原标准的房屋,产权归被拆迁人所有,不结算差价。被拆迁房屋为公有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应当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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