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
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地方国土局进行办理。办理所需材料有:1、申请时需要提报的材料(一式三份)(1)土地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
身份证或户籍证明;(3)土地证原件;(4)
房产证明;(5)宗地图;(6)地籍调查表(可委托有资质的土地登记
代理机构代理);(7)村集体出具的同意变更证明;(8)因
继承房产取得
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供
死亡证明、
遗嘱等材料;(9)委托他人申请登记的,应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
监护人)身份证明;(10)委托代理机构申请登记的,应提供委托书(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