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具体权益内容包括:
首先,拥有权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多种途径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
其次,对于开发未利用的荒地等农村土地资源的方式,亦可通过公开招标等合法程序获得;
最后,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国务院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还可以通过转让、入股、抵押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流转。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