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上限为18100元;月缴存基数的下限(与2015年度保持不变):常州市区(含武进区)为1830元,溧阳市和金坛区均为1590元。
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年底应发
工资全额进行核定,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年调整时间由中心提前行文通知。公积金基数调整办理资料:住房公积金调整清册;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