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商品房延期交付所产生的
违约金,其数额并不存在一个固定且适用于所有情况的所谓"常规"标准。
一般来说,该违约金的具体金额主要是由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作出的明确约定所决定的。
若在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或者具体数值,那么通常情况下应当严格依照
合同条款进行执行。
然而,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所遭受的损失,那么
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对违约金进行相应的调整与增加;反之,如果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超过了实际损失,当事人同样也有权利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违约金进行适度的降低。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将会全面考虑到延期交付的时间长短、
购房者所承受的
经济损失、开发商的过失程度以及当地房地产市场的整体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然后再依据这些因素进
行权衡与斟酌,最终确定出合理的违约金数额。
总的来说,每一起涉及到违约金数额的事例都需要根据其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进行单独判断与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