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购房退还
定金之效力问题,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细致分析。
定金为一种具有保障性质的款项,通常在合约顺利履行完毕之后,可以转换成交易支付金额,或者找回收取的款项。
然而,若是由于并非
当事人双方所能预见和控制的多种因素导致了
商品房买卖合同暂时无法达成,那么出卖方就应将定金悉数归还给买方。
例如因为政策变更影响到了
购房资格的保留,或者其他非人为原因造成的购房手续无法完成等。
但是,如果是由于买方自身的原因出现
违约行为,例如单方面决定放弃购买、未能按照约定时间
签署合同等等,那么定金通常会被视为不予以退还的部分。
相反,如果是由于卖方
违反合同,强行将房屋出售给其他人,或者故意针对房屋状况作出
虚假陈述,此时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要双倍定金作为
赔偿。
综合来看,要确定定金能不能够被退还,关键因素在于查清到底是哪一方存在违约事实或者符合法定
合同解除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