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房屋
逾期交付以及房款
逾期付款是两种相互独立且性质完全不同的
法律行为,其不能被简单地理解为互相对消或对等处理。从法律层面来看,卖方逾期交付房屋无疑构成了
违约行为。然而,这并不代表买方就可因此为由而延期支付房款,这仍然需要建立在双方在合同中明确做出的约定之上,其中一方的违约行为才有可能转化为对方享有相应的违约权利。换句话说,若买方无故延迟支付房款,那么买方很有可能要承担违约带来的法律责任,包括支付
违约金额金、延付期内产生的利息等等。然而,如果卖方的逾期交付给买方造成了实际性的
经济损失,买方有权通过合法途径向卖方提出
赔偿请求,并在此基础上与卖方共同商讨房款支付的具体事宜。总的来说,无论是
合同条款还是法律
法规,都是我们判断双方
权利义务的关键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