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销售无预售证房是不是欺诈

销售无预售证房是不是欺诈

出售尚未持有预售许可证的房产可能演变为一种欺诈行为。从严格的法律层面来审视,商品房预售所应具备的法定前提便是开发商已经获得了预售许可证。若该地产商未能获取许可证便对外出售房产便涉嫌触犯相关法律规定。此举使消费者在毫不知晓真实状况的情况下与开发企业达成交易,极有可能引发合同因缺乏有效法律支持而失效或者被撤销,从而使购买者的包括合法权益在内各方面的利益都难以得到全面保护。假如开发商故意对尚未获取预售证的实情有所隐瞒,以此误导消费者订立购房协议,那么这种情形就恰好满足了欺诈行为的所有构成要素。作为被欺骗的消费者,您享有实施以下权利的优先选择权:请求解除购房合同;索回预先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寻求损失赔偿,并且这其中的赔偿金额可能达到已支付购房费用的双倍之多。然而,最终是否能裁定为欺诈行为,尚需要考量诸如开发商主观上是否恶意、消费者对于相关信息的了解程度等等诸多复杂因素。
最新修订:2024-09-0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