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房地产交易中,当购买者选择
委派中介机构作为
代理人进行
购房时,其支付给中介的所谓“认购
定金”能否被退还,主要取决于特定的实际情况。举例来说,倘若开发商尚未获得
商品房预定销售许可证书等合法有效的资质条件,那么在此种法律规定下,购房者当然有权要求退还定金。另外一种情况就是,由于无法由
当事人双方共同承担责任的原因,例如双方对于
房屋买卖合同无法达成最终一致意见的时候,同样有理由请求退还已
付定金。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问题出在购房者自己身上,例如因为临时改变主意而不愿意继续购买该房屋,那么这种情况下,其交付的定金往往并不能得到退还。因此建议您在签署
定金合同之前,务必谨慎审阅相关条款,以便充分了解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此外,也要妥善保留与中介机构以及开发商之间的交流
证据,以备出现争议时能够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