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预售契约通常应当包含以下主要条款:首先,是买卖双方
当事人的相关信息,诸如,各自的身份识别标志,具体位置以及有效的通信方式等;其次,商品房本身的一些重要属性也需要详细规定,比如项目位置及地理范围,建筑总面积,以及户型结构等;第三,关于商品房价款的计算方法以及总价的确定,付款方式,以及付款的具体时间节点都需要明确;第四,商品房的交付使用条件及其具体日期也需要在契约中进行明确规定;第五,关于办理
产权登记的相关事项,也需要在契约中予以明确;第六,对于可能出现的面积差异问题,需要在契约中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第七,
违约责任的设定,以确保买卖双方在
违反合同约定时能够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八,
争议解决途径的选择,例如通过协商、
仲裁或者
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纠纷;第九,保修责任的规定,即针对房屋质量保修方面的具体约定;最后,关于
补充协议和附件的效力等问题,也需要在契约中进行明确说明。以上所有条款的设立,都是为了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明确界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