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房屋买卖纠纷处理过程中,并不仅限于
仲裁这一种解决方案。诚然,仲裁乃是众多解决纷争的途径之一,然而其并未占据唯一主导地位。原则上讲,所有涉案各方均有权以自由磋商来消弭矛盾;如双方未能达成共识,则其拥有选择向司法机构
起诉的权利。至于选择仲裁,必须具备相应明晰的仲裁合约作为前提条件。值得一提的是,
仲裁程序采用的是一裁定终身制的措施。在无此类约定的情况下,往往会诉诸于法庭审理。尽管
诉讼制度彰显出了极高的权威性及丰富多样的救济手段,无奈其流程较为繁琐,耗时也可能偏长。相比较之下,仲裁则更为侧重于效率与应变能力的提升,只是相关费用或许会相对较高。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究竟选取何种方式来解决争议,将最终取决于当事各方面临的意愿、预先订立的法律条款及事件本身所表现出来的特殊状况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