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付房屋达 300 日之久,此时,作为业主的您应该首先明确阅读并理解您所购
买房屋的
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延期交付房屋的相关
违约责任条款。在正常情况下,开发商应当严格遵守合约中的规定,按照有关条约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例如支付
违约金等相关费用。此外,作为业主的您还需要以
书面形式向开发商发出正式的交房催告书,并妥善保存相关
证据以便备用。如果在经过催告之后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收到任何结果,那么作为业主的您就有权利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
合同关系,并且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您所支付的
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同时承担因合同无法按时履行而给您带来的
经济损失。当然,您也可以选择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但如果协商无果,您也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这个过程中,请务必注意收集和保存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催告函、沟通记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