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日常生活中,
商品房买卖合同抵押给个人的行为,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能够产生直接的
法律效力。从法律的视角来看,商品房买卖合同本身并不属于法定的可以进行抵押的财产范围之内。抵押行为必须以法律所认可的
抵押物作为基础,而这些抵押物主要是指具备
物权性质的房地产类财产,例如我们常见的
房屋所有权便是其中之一。然而,在一些特殊场景之下,由于双方
当事人都处于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条件之下,并且在
合同条款的约定方面非常清晰明了,而且没有违背任何法律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在此种情况下,该合同或许在某种程度上能够被视为具有一定的债权
担保效应。尽管如此,这种效果仍然具有很强的不稳定性,同时也很难像房地产
抵押登记那样能产生出法定的抗辩力。总而言之,仅仅依靠商品房买卖合同便将其抵押给个人的做法,无疑在合法性以及风险控制等方面都存在很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