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无法筹集足额首付款项,则无权退还原先支付的
订金。在这种情况下,选择退还
定金相当于您方主动违约。关于定金事宜,现行法律
法规对于定金性质及义务作出了明确界定,具体内容为:给出定金的一方未能如约履行相应
债务时,无资格请求
追回定金;而接受定金的一方未按约定履行债务时,应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
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不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
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