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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对于工伤事故导致的伤残程度进行认证评估,具有明确的时限要求。
通常情况下,自工伤认定获得批准之后即可启动伤残程度鉴定程序,然而若涉及用人单位向上级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则伤残程度鉴定活动将会暂时暂停执行。
虽然法律法规并未明文规定具体的实施期限,但仍需确保于工伤认定结论书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完成这项工作。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最新修订: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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