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二手房交易领域内,若所签订之合同被判定为无效,则相应的
违约条款亦无法维持其有效性。
然而,尽管合同的无效、撤销或终止会对其整体效应产生深远影响,但法律规定其并不影响合同中关于解决争议的相关条款的效力。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违约条款并不属于解决争议的范畴。
在法律理论上,
争议解决条款主要是指合同中所约定的针对可能出现的争端而进行如下选择——如选择
仲裁还是
诉讼,以及其他类似手段和方式等的条款。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若合同确实认定为无效,那么违约条款也应归于无效范畴之内。
《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
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