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房地产业主遭遇延迟交房之问题,他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他们有权督促开发商及时履约并支付相应的
逾期交房违约赔偿金。
对于广大业主而言,他们完全可以依据与开发商签订的
合同条款对其
提出诉讼,要求开发商立即执行交房义务,同时按业主实际遭受的
经济损失进行
赔偿。
其次,业主还享有接触合同的法定权利。
依照现行法律
法规,若出卖方超过催告期限且在三个月之内不能履约交付房屋,或者买方
逾期支付
购房款项,那么双方
当事人都有权申请
解除合同,除非另有特殊约定的情况。
若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导致交房无望,业主可依法或依据
合同约定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
合同关系,同时索回“购房款+利息+
违约金”。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