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房产中介并无直接收取
定金之法律权限。但是,如出售方自愿并明确表示同意,中介机构则有权依据相应
法规受托代为收取并转交给买方的房屋定金。这种授权源于委托人的意愿。在卖方未经授权或买方未予明确许可的情况下,任何人士均不得强制要求中介机构代替收取定金。作为房产中介行业的重要职责和义务,我们的工作主要包含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我们会运用多种方式对房地产交易市场进行深入研究和咨询,以此来充分理解和掌握房屋所有者的
产权性质及其现状,并针对房屋可能存在的
抵押或者其他形式的权利限制等问题进行必要的审查。
其次,我们将负责文档收集、整理、核查以及确认买卖双方的
过户手续相关材料文件和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明确双方关于过户时间的具体约定。
此外,我们还将协助客户承担并代为支付应由他们自行承担的
税费和费用,直至完成整个
交易过户、户籍迁移以及房屋入住手续等各项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