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
购房协议之后,是有可能进行撤销处理的。
购房者可以同房屋出售方通过友好磋商来终止购房协议。
首先,如果双方都能达成一致意见,便能够顺利地解除购房协议。
然而,若已支
付定金且开发商并未出现法律规定的无法
履行合同的情况时,购买者将无法主张返还
定金。
其次,若买卖双方不能就解决方案形成共识,同时又存在了由购房者引发的无法继续执行合同的法定情况,而且由于购房者的过失而必须
解除合同的话,那么购房者需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