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面积存在差异的情况下,对于
购房者而言,应采取以下措施以维护自身权益:若差异未超过3%,则应当根据实际测量结果计算房价款项;若差异超过了3%,购房者有权选择解除相关合同,在此情况下,卖方需将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及其利息悉数退还给买方;而如果购房者选择继续履履行该合同,可依循面积差异比例以及双方事先约定之价格,斟酌是否由购房者自行予以弥补,或卖方独自承受这部分差异,亦或是卖方退还多收款项,或者双倍退回。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
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
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
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