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问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定。通常来讲,
购房定金在大部分情况下是无法予以退还的。
然而,若非由于
当事人双方均无法控制的因素,使得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顺利签订;或者若卖方出现了违背承诺的状况,那么
定金便拥有被退还的可能性,且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双倍偿还定金等。倘若未能如此执行,则可能构成
违法行为。
①当由于当事人一方的原因导致
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法顺利签订时,应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中有关定金的规定来处理此事。也就是说,如果买方因自身原因选择放弃购买该房屋,并未参与到
买卖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或者卖方违反了其承诺,拒绝出售该房屋,那么,对于没有履行约定义务的一方来说,他们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反之,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约定的义务,则必须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②若因无法归咎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导致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法顺利签订,卖方有义务将定金原封不动地返还给买方。
③若买卖双方在就房屋买卖协议及
补充协议的内容上存在较大分歧,以至于无法成功
签署合同,这并非任何一方的过错所致,因此,卖方应将定金全额返还给买方。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