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律师
代理费用是由聘任律师的
当事人自行承担。
然而,在以下特定情境中,
败诉方可承担部分或全部律师
代理费用:
1.在法律援助案件中,受援助的当事人有权力将他们所聘请的法律援助人员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所必需的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纳入其
诉讼请求之中。法庭会依据具体情况,判决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这些费用。
2.在
仲裁案件中,
仲裁庭有权在仲裁裁决书中明确裁定当事人最终应向
仲裁委员会支付的
仲裁费和其他相关费用。仲裁庭亦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当补偿
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其中便包含了
律师费。
3.在
债权人行使
撤销权案件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应由
债务人承担。若第三人存在过错,则应对此适当分担。
4.在
著作权纠纷案中,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
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
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予以
赔偿。如实际损失难以计算,则可按照侵权人的
违法所得予以赔偿。
赔偿金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
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例如:权利人或者委托
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同时,人
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
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5.在
专利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其中自然包括律师费用。
6.在
商标侵权案中,如同前述,人民法院仍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7.在
担保权
纠纷案件中,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及实现债权的费用,而律师费无疑属于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因此,该费用同样在保证担保范围之内,应当由保
证人承担。
《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
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
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第二十二条引导当事人诚信理性
诉讼。加大对虚假诉讼、
恶意诉讼等非诚信诉讼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
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调节当事人诉讼行为的杠杆作用,促使当事人选择适当方式解决
纠纷。当事人存在滥用
诉讼权利、拖延承担诉讼义务等明显不当行为,造成诉讼对方或第三人直接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