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房屋买卖纠纷的事件中,当事双方皆可先进行私下友好协商来寻求问题解决之道。如若协商无果,则依据事先签订的
仲裁协议向相关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倘若并未就此达成任何仲裁协议,当事方仍有权利选择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然而,对于业已具有
法律效力且经法庭确认的判决,任一方均不得拒绝履行,否则另一方可依法请求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
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