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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售合同按啥先后顺序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房建设工程达到特定标准时,可预先出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前必须获得由政府部门颁发的预售许可证书。此外,房地产开发商在预售过程中还需与购房者签署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以便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明确规范。在商品房预售完成之后,房地产开发商有责任协助业主完成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工作。值得注意的是,在签署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开发商无需再另行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第十二条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最新修订: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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