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法例规定,私人之间签署之房屋买卖协议,一经依法订立即可产生
法律效力。此种协议系在满足合乎法律
法规的前提之下,根据买卖双方的真实意愿及表达而形成,自双方当事业主签署、加盖印章或者达到协议中约定的生效条件之时起,该协议便正式成立并生效。
《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
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