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理
房屋纠纷问题的
诉讼程序,人
民法院在庭审开始之前,应当按照公平公正和尊重各方利益的原则,积极组织双方
当事人展开
庭前调解工作;若经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法院应当依据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具体条款或者其他相关协议,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并最终作出具有
法律效力的
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
起诉到人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一百四十二条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