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商品房项目因种种原因导致烂尾而无法如期交付时,业主们不能擅自停止支付贷款,否则将被视为
债务违约行为。然而,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业主可以采取以下五种方式来申请停止支付贷款:
(1)与相关银行进行协商;
(2)寻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的援助;以及(3)向当地司法机构提
起诉讼。具体操作如下:
首先,业主可以尝试与借款银行沟通协商,阐述房屋烂尾给他们带来的严重后果,包括无法按时取得房产并持续承担着
偿还贷款的压力。在此基础上,业主可以提出暂停偿还贷款的申请,以缓解当前的经济困境。
其次,若上述途径未能得到妥善解决,业主还可以考虑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及房屋
抵押贷款合同。在法院作出裁决后,业主便有权停止支付贷款。
最后,对于那些面临房屋烂尾问题且无法自行解决的业主来说,他们还可以向政府部门寻求援助。例如,住房建设部等相关部门有责任协助
购房者处理房屋烂尾、房贷偿还等方面的问题,业主可以向这些部门反映情况并寻求帮助。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因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
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
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