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单位无理
拖欠我司
工程款项,我方拟采取以下有效解决方案:
首先,务必即时取缔交涉及诉求举措,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包括口头及书面诉求等)皆应坚决加以实施以维护自身权益;
其次,针对此次事件,我司已着手筹备全套相关
证据,以便在关键时刻发挥举证功能,进而全力保障我司合法利益;
最后,在必要情况下,我方会考虑启动支付令程序或者实行
法律诉讼策略(其中亦包括
申请仲裁等路径)以彻底解决此事件。实践证明,如果我司被拖欠的款项严重损害到我司合法权益,作为
起诉方的我们有权利向法院正式
提出诉讼请求。在此过程中,我们将提供全面且充足的相关材料。自正式提请
立案之日起,案件便将依据法院制定的时间表进行审理,我们必须尊重并积极配合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待案件审理完毕后,我们还需前往财务部门完成
诉讼费用的结算工作,严格遵守“多退少补”的原则予以执行。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