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延期交付房屋的情况下所涉及到的
退房操作流程如下:首先,
购房者需以
书面形式,向房地产开发商正式表达其退房请求;随后,开发商应在收到该诉求之后的15个工作日之内,全额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并同时终止双方之间所签署的
买卖合同;若未能妥善完成上述
退款手续,则自第16天开始直至购房者实际获得所有应得房款为止,开发商每日须按照总房款金额的千分之一比例,向购房者支付
违约金。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
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