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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房屋预售合同注意哪些


1.严谨核查公司资质认证情况。购买房屋之前,客户务必认真核对相关证书,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开工证以及销售许可证等是否齐备,这被称为“五证齐全”。
2.严格审查合同文件。客户应该要求发展商签署由房管部门印制或者建设部推荐的合同样本。同时,确认代表发展商签字的人员身份,如果不是法人代表,需要审查其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
3.合理设定违约条款。客户应确保在预售契约中明确规定违约责任,最好能够明确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如果约定按照天数计算违约金,那么建议采用现行的每日万分之四的违约金标准
4.灵活处理纠纷事宜。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问题,也可以选择仲裁或者诉讼的途径来解决。
5.保障自身权益。当客户交付定金后未能成功申请到银行按揭贷款时,有些发展商仅退还购房款项而不退还定金,这种做法并不公正。鉴于并非所有人都能顺利获得按揭贷款,建议客户在与发展商达成的协议中明确约定,若无法得到按揭贷款,定金将如何返还,是否需要扣除部分费用作为手续费等。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新修订: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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