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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购房退定金怎么退

通常来讲,在大多数的情形中,订金是不适宜进行退还操作的。然而,在以下几种法律所规定的特殊场景下,买受人有权主张让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所付出的订金进行退还。首要的一点便是,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并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的资格和资质,那么他们便必须无条件地将买受人所支付的订金予以退还;其次,倘若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着欺诈消费者的不当行为,而且这种行为导致了买方对所选购的房屋产生了误判,进而作出了错误的决策,那么卖方应当向买方退还订金。鉴于此类情况严重违反了公平诚信的交易准则,因此买方完全有充分的理由选择放弃购买该房产,同时要求返还已交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订金;最后,当面临如地震等不可抗力或者突发性的事件发生时,由于房产已经遭受了严重的损坏,以至于无法再继续履行买卖合同,那么买方同样享有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归还交付的订金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最新修订: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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