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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才能购房退定金

关于购房事宜,已缴纳的定金是具备退还资格的,然而对于购买方而言,若欲取回所交付之定金钱款,需满足特定法律法规所设定的条件。
首先,如果由于购买方自身的原因无法达成预售合同的签署,那么购买方便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其次,对于房地产开发商而言,如果他们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效益而与其他第三方签订了预售合同;或者在尚未获得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便与购买方签订了预售合同;又或者在向购买方支付定金之前,并未如实告知其商品房已经被查封、抵押等相关事实,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开发商应按照双倍金额返还购买方所交付的定金。
最后,由于非可归咎于开发商及购买方的原因,例如双方在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上无法达成共识,或者遭遇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从而导致预售合同未能顺利签署,此时,开发商也应该将定金全额返还给购买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最新修订: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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