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随后的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任何因
合同无效而产生的
违约行为都必须支付相应的
违约金,那么出卖方则务必执行其义务。
相反地,倘若未曾对此作出承诺,违约方需要
赔偿买方的相关
经济损失。
当出卖方在制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过程中,引发合同无效或处于撤销、解除等情况时,买方有权请求退还已支付的全部
购房款项及其相应利息,以此来弥补经济上的损失;
并且,还可要求违约方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一倍金额的
损害赔偿责任。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
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
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
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
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