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购房后的
退房事宜,并未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若开发商出现严重
违约行为,置业者则可依据法律
法规,行使预订合同时所赋予的解约权,要求退房并追究其相应的
违约赔偿责任。具体来说,存在如下三种可能导致退房的情况:
首先,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如期交付房产;
其次,房屋的主体结构存在重大质量缺陷且无法经过修缮恢复至原设计标准,此时,置业者有权选择退房;
最后,因开发商过失,使得置业者始终无法依据相关法规,合法获取到房产所有权证书的也应考虑退房。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
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
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
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
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