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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低怎么办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之违约金存在低于实际造成之损失情况时,依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有权行使职权对违约金进行适当增加。
当违约方主张按照与其造成之损失相符的违约金来计算,应举证证明其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具体损失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最新修订: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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