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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引纠纷房产到底该归谁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被严格执行的。房屋产权的确立、变更、转让及毁灭等事项,须经依法进行登记后方能生效。在房地产领域,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衡量标准。因此,借名购买房屋的行为中,真正的所有权属于房产证上记载的产权登记方,而出资者仅仅拥有针对贷款方的追索权,也即债权效力。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最新修订:202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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