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产,将被视为构成普通情况下的
违约行为。然而,若
延期交房现象源于开发商自身之外的因素影响,则在此种特殊情况下,一般情况下不会判定为违约行为。依据自年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法律条款,若一方
当事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或未完全履约,应当主动承担继续
履行合同、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直接
经济损失等
违约责任。此外,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若有一方清晰明确地辞呈或通过其自身行为表露出无法履行
合同义务的迹象,另一方有权在合约期限截止前向其提出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的
申诉。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