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为签署
购房合同之效力,需依据
代签之人的授权范围来予以判断:
首先,经由
代理权之人代表本人签署的购房合同具有合法有效性;
其次,若代签者未持有代理权,则构成了无权代理之现象;若被
代理人随后给予确认,则该份购房合同对被代理人仍具备约束力。若他人请您代替他们
签署合同,可能产生如下影响和结果:
第一种情况,如果在未经
当事人允许授权的情况下即代为签署,这将被视为无权代理,无论合同在后续过程中发生何种变化,代签
行为人均须对已签署的合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种情况,若另一方对代
签合同者持有合理理由并确信其具备代理权力,从而与之协商并订立合同,那么这种行为的法律责任则应由被代理人担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
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
人损害的,应当承担
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
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
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