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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购房者能单方面解除购房合同

若卖方当事人采取“先行出售而后实施抵押”或是“就同一栋房产向两位买家出售的行为”(即俗称的“一房二卖”),那么,作为买方当事人,您有权选择解除原有的合同关系
具体来讲,所谓“先行出售而后实施抵押”,是指责任人在与您通过商品房买卖形式缔结完合同之后,还没有完成过户续期间,他无意间或未经得您的允许,便擅自把已售之物进行抵押的行径;
而关于“一房二卖”,则是指责任人已经通过买卖形式与您建立了相应的法律关系,但却又以同样的理由和手段,将同一物品在未得到您许可的情况下,出售给了第三方。
如果发生了以上描述的两种情况,责任人均应承担恶意违反合同的后果,这种行为使买受人无法达到购买房屋这一合同目的,此时您有权利请求解除原本的合同、要求退回所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部分,此外,还有权索求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的补偿。
另外,若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不符合标准或者存在较为严重的质量问题,您亦有权选择提前结束合同。
当房屋实际面积超出约定面积超过百分之三时,您也可以因此理由提出解除条约。
要是责任人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经过催促后,责任人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能够履行合同的义务,这时您也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解除原有的合同。
如果由于责任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为住户办理合法的房产证,同时不会进行补救措施,那么,您依旧可以选择解除该份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新修订: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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